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大、重型车辆进理的》(第54号提案),已交由县城乡管理局研究联合县大队办理落实,现答复如下:
(一)关于“科学规划入城线,根据城市道承载能力,科学规划大、重型车辆入城线”工作开展情况: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,全面建设美丽县城,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,确保城市道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国道运输条例》、《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县城乡管理局根据城区实际制定《富宁县货运车辆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在富宁县政务网、富宁融媒等新闻发布管理公告,明确车辆入城线、限行时段、限行段、入城车辆通行证办理程序等内容:
2.鲜活农渔产品车、在建工地工程车、超市配送车蔬菜、日杂百货车、物流类运输车和大型客车等确需进入城区的车辆,需到富宁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办理准入手续,再到富宁县大队登记备案,经批准后,方可进入城区。
(二)关于“合理制定入城时间,夜间23:00至凌晨6:00允许载货车辆入城卸货,其他时段驶入”工作开展情况:
2.限时限行段为:323国道东入城口至迎宾至东大门大道、环城东、高速入口至迎宾、东风、环城南,限行时段为:7:00-22:00。
今年以来,城乡管理局城区环卫监察中队联合县大队在高速口、50米大道入城口、323国道、富里入城口等段设置检查点,严查严控各类货运车辆入城,没有办理入城手续、不按时限、不按线行驶的货运车辆严格查处。通过整治和强化管理,大重型车辆随意进城造成高峰时段道拥堵的情况得到有效缓解。
(三)关于“加大大重、型车辆停车管理,在环城沿线规划建设大、重型车停车场,杜绝大、重型车辆在县城区违法占道停靠”的工作开展情况:
已采纳。城乡管理局积极配合部门加强大、重型车辆停车管理,加督处罚力度,杜绝大、重型车辆在县城区违法占道停靠。关于“在环城沿线规划建设大、重型车停车场”的,积极联系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城区道交通安全实际,在环城沿线规划建设货运物流和大型车停车场,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。
(一)宣传力度不够。标示标牌设置不够,部分过境货运车辆驾驶员不知道国道323线县城段已经改线,仍然从县城穿城而过。
(二)加大联合执度,严格落实《富宁县货运车辆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认真查处不按行驶车辆。
(三)积极联系规划建设部门,根据城区道交通安全实际,在环城沿线规划建设货运物流、大型车停车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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